关于推进绍兴市院士专家工作站

点击:1827时间:2010-04-21 00:00:00 来源: 创始人


中共绍兴市委组织部

绍 兴 市 财 政 局文件

绍兴市科学技术协会

绍市科协〔2010〕15号

关于推进绍兴市院士专家工作站

建设的实施办法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财政局、科协及相关部门:

根据中国科协关于“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的意见,以及浙江省委组织部等六部门《关于推进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企业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及高校院所的合作、“柔性引进”高端领军型人才,促进企业与院士专家等高层次人才及其创新团队建立产学研长效合作机制,现就我市开展院士专家工作站的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院士专家工作站工作目标

努力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凝聚一批高层次领军人才,培养一批优秀研发队伍,创建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平台,今后三年内,按照省科技创新工作总体要求以及绍兴市发展的实际,在全市建立方向明确、开拓创新、团结协作、各具特色的院士专家工作站30家左右,其中争取10至15家列入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

二、院士专家工作站的设站条件

院士专家工作站主要依托我市高新技术产业领域骨干企业和有条件的高新技术开发区或科技企业孵化器等设立。设站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省级(含)以上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重点实验室、博士后工作站等研发载体,承担国家或省重大项目的单位以及省级(含)以上创新型示范企业可优先设立院士专家工作站。拥有省级以上科研项目,完成国家级科研合作项目并带动绍兴产业发展的重点行业和企业,或拥有一个以上国家专利发明产品项目,建有专门的研发机构,拥有水平较高、结构合理的研发团队,具备较强研发能力均可设立院士专家工作站。

(二)有明确的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合作任务,与相关领域1名以上(含1名)院士专家签约,并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三)有明确的研究课题和稳定的经费支持,能为院士专家及其团队进站工作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条件及其它后勤保障;

(四)院士本人有合作意向,并愿意开展项目研发或成果转让的,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的,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三、院士专家工作站主要职责

(一)为建站主体制定发展战略提供技术咨询和决策指导;

(二)围绕建站主体急需解决的重大关键技术难题,组织院士专家及其创新团队与本单位研发人员开展联合攻关,每年有省级以上科研项目,完成国家级科研合作项目带动绍兴相关产业。

(三)引进院士专家及其创新团队的技术成果,在建站主体单位实施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

(四)与院士专家及其创新团队共建人才培养基地,培养创新人才。

四、院士专家工作站的保障机制

建立企业主导、政府扶持的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资金投入机制,市有关部门要对院士专家工作站承担的科研课题、重大项目和创新平台建设在经费上给予倾斜和支持。市直(包括各开发区)、越城区每建一个院士专家工作站,经考核验收合格,给予20万元的启动资金补助。在市人才专项资金中列支。对于考评合格的院士专家工作站每年给予适当奖励,在市人才专项资金中列支(奖励办法另行制定)。工作站日常运行经费由设站主体负责解决。各县(市、区)根据本地实际参照执行。

加大对院士专家工作站的人才政策支持力度,积极支持和帮助院士专家工作站引进急需的人才,组建结构合理的创新团队,市有关部门在市级重点创新团队评选和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人才、市拔尖人才库建设、青年科技奖等选拔中给予适当倾斜,定期表彰一批发挥显著作用的院士专家工作站。

设站单位是院士专家工作站的建设与管理主体,负责制定单位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每年安排专项科研经费和运行费预算,做好院士及其创新团队的研究和生活工作,并为每位签约院士配备1名以上的科研助手。企业有专人负责院士专家工作站的日常管理工作。

五、院士专家工作站的组织管理

根据工作需要,市委组织部和市财政局、市科协负责全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的统筹协调。市科协所属绍兴市院士专家服务中心负责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指导各县(市、区)院士专家工作站的建设,组织协调设站单位院士专家与企业和科研院所开展交流活动,做好建站评审、绩效评价等工作。统一组织验收,统一授牌。

六、院士专家工作站考评机制

院士专家工作站实行动态管理,并建立相应的考评工作机制,院士专家工作站每年向签约院士及其创新团队提供工作指南,具体包括工作站年度工作计划、企业技术创新计划和企业技术成果需求等。市院士专家服务中心负责对院士专家工作站的综合考评,对管理先进、成果突出的院士专家工作站及优秀工作者予以表彰。对连续两年考评不合格,予以摘牌。

七、院士专家工作站的申报办法

由符合条件的单位自愿申请,各企业负责院士专家工作站的申报工作,经市院士专家服务中心审理备案后,由绍兴市委组织部、绍兴市科协统一授牌为“绍兴市XXX院士专家工作站”。

申报院士专家工作站需提交的材料:

1.本单位书面申请一式两份;

2.企(事)业法人证书一式两份(复印件);

3.《绍兴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申请表》(见附表)一式两份;

4.聘任院士专家登记表。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配套政策,加快推进我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的建设。

本办法由绍兴市科协负责解释。

中共绍兴市委组织部             绍兴市财政局

绍兴市科学技术协会

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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